基金全称 |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长信可转债A |
基金主代码 | 519977 |
基金运作方式 | 债券型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03-30 |
基金份额总额 | 435805253.910份(截止至:2023-10-25 00:00:0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主要运用可转债品种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通过积极主动的可转债投资管理,力争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含存托凭证)申购或增发新股(含存托凭证),也可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证券,并可持有由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较低 |
业绩比较计划特征 |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
风险收益特征 | |
基金管理人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电话:0755-83990201、83256219 Email:service@p5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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