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于5月14日晚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该行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北大青鸟”)、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东华置业”)、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建东华”)就该行十五亿元的问题贷款达成和解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城建东华应向深发展支付人民币10亿元,其中:(1)3亿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支付;(2)剩余7亿元人民币以城建东华为借款人重组为有担保的正常贷款(“重组贷款”)后支付,重组贷款的条件是城建东华向深发展提供该行认可的抵押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且该笔贷款按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可以被认作正常贷款。(3)重组贷款的本息应于2009年底前向深发展支付完毕,重组贷款的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利息将在此期间按季支付。北大青鸟、东华置业对城建东华在协议下的支付责任分别和共同地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