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7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王大庆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上半年的
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
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