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庆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的
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
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19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