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和职责。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5、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6、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
案》。
7、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8、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专项报告》。
9、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11、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2、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3、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15、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履
行章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监事会主要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一致认为如下:
1、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
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
3、募集资金使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