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开润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安徽
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 1,667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9.5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26,39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363,8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96,034,800.00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
12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
字[2016]51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6年12月29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平板电脑与智能手机保护套及箱包技术改造与扩能项
目”累计已投入2,624,876.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24,876.00元;(2)2017年直接投入“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4,722,162.98元;2017年直接投入“平板电脑与智能手机保护
套及箱包技术改造与扩能项目”8,621,224.00元。2017年公司将“平板电脑与智
能手机保护套及箱包技术改造与扩能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用于购买子公
司上海润米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金额为155,172,787.14元。(3)2018
年直接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48,816.86元;2018年直接投入“智能拉杆
箱研发、生产、营销综合建设项目”5,113,206.30元;2018年12月25日董事会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 关 于 收 购 PT. Formosa Bag Indonesia 和 PT. Formosa
Development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变更“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智能拉杆箱研发、生产、营销综合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用于此次交易对价的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4)2019年直接投入“PT. Formosa Bag Indonesia和 PT. Formosa
Development100%股权收购” 122,819,040.01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01,822,113.29元,支付
银行手续费17,456.8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产品
的收益10,337,277.28元,确认汇兑损益-281,445.85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251,061.3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于 2016 年 12 月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
行于 2017 年 9 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
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市分行于 2019 年 1 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开润香港有
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
2019 年 1 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699981879 55,943.4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15858888888839 15,017.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路支行 34050173230800000617 4,172,262.08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NRA15000097764512 7,837.90
合 计 4,251,061.34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0,182.2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