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80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01 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 号
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2 人现场出席(胡晓
军先生、吴龙江先生),7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乔玉奇先生、徐为女士、
汪辉文先生、范鸣春先生、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73,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