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0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继续承担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富瀚微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
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富瀚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0 年 12 月 30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富瀚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30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及远程授课的方式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募集资金
使用规范的相关内容,从主要法律法规、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储
存制度、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
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富瀚微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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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报告
培训人员包括:薛峰、邹晓东、张智航。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
人员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1 杨小奇 董事长、总经理
2 龚虹嘉 董事
3 谢煜璋 董事、副总经理
4 陈浩 董事
5 李蓬 董事
6 冯小军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7 何祖源 独立董事
8 沈田丰 独立董事
9 张敏 独立董事
10 陈晓春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11 汤勇 监事
12 庄思宏 监事
13 高厚新 副总经理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富瀚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
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
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
于进一步提升富瀚微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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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期 2020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薛峰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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