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1-058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8 月 31 日 10:00—11:30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1 年 8 月 25 日。截至 2011 年 8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六)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
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
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2011 年半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
2.《关于修订<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011 年半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通过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 2011 年 8 月 13 日刊登在上述
信息披露媒体的《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到本公
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
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
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联系方
式,须在登记时间 8 月 29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时间:2011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
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见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联系传真:010-82779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
厦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钟丹、刘婧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56);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启明星
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
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序 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2011 年半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
二 《关于修订<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