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1-060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3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
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天镜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54,575,8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2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佳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
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 审议通过《2011 年半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4,575,8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54,575,8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委派马艳玲律师、李艳清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
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