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启明星
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独立董事:汤敏 曹辰 周辉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