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财通新兴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财通新兴蓝筹混合A |
基金主代码 | 006522 |
基金运作方式 | 混合型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02-28 |
基金份额总额 | 27963356.930份(截止至:2023-08-30 00:00:0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中国经济中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蓝筹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分享中国经济持续成长的成果。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新兴蓝筹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业绩比较计划特征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
风险收益特征 |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电话:0755-83990201、83256219 Email:service@p5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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