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180401)

管理费: 0.280% 托管费: 0.010%
最高认购费率: 0.500% 最低认购金额: 1000.00元
状态: --  --

单位净值:

5.8960

累计净值:5.8960 净值更新日期:2022-07-11 00:00:00 基金类型:基础设施基金
基金经理:臧钊,刘一璠,王弈哲 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REITs型
最新规模:6.000亿份(2023-10-24 00:00:00) 托管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7-11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档案

基金全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1
基金运作方式 REITs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7-11
基金份额总额 600000000.000份(截止至:2023-10-24 00:00:00)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及基础设施项目增值为主要目的。
投资范围 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的其他资产可以投资于利率债(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AAA级信用债(包括符合要求的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或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如本基金所投资的信用债因评级下调导致不符合前述投资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月之内进行调整。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按照扩募方案实施扩募收购时收到扩募资金但尚未完成基础设施项目购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不属于违反投资比例限制。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不满足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60个工作日内调整。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业绩比较计划特征 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电话:0755-83990201、83256219  Email:service@p5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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