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大成丰华稳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大成丰华稳健六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
基金主代码 | 015541 |
基金运作方式 | 混合型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2-08-02 |
基金份额总额 | 25744224.190份(截止至:2023-10-25 00:00:00)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运用动态资产配置策略,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同时,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业绩比较计划特征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 |
风险收益特征 |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电话:0755-83990201、83256219 Email:service@p5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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