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泰康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泰康均衡优选混合C |
基金主代码 | 005475 |
基金运作方式 | 混合型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01-19 |
基金份额总额 | 101939675.350份(截止至:2023-10-24 00:00:0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自下而上”精选具有真实业绩支撑、成长性相对确定并匹配合理估值的个股,构建在风格、行业配置上相对均衡的组合并严格控制风险,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业绩比较计划特征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风险收益特征 | |
基金管理人 |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电话:0755-83990201、83256219 Email:service@p5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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