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沪深300LOF银华 |
基金主代码 | 161811 |
基金运作方式 | 股票型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10-14 |
基金份额总额 | 111304175.080份(截止至:2023-10-24 00:00:0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现金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属于股票指数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业绩比较计划特征 |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电话:0755-83990201、83256219 Email:service@p5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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